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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:快递包裹丢失 最高按五倍资费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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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我国快递服务行业即将告别无标准的历史,首部《快递服务》邮政行业标准21日正式公布,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。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在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。
据悉,《快递服务》标准主要包括服务组织的人员、服务时限、单件重量、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。如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及其分支机构的人员总和应不低于15人;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(如偏远地区)外,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,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。《快递服务》标准还规定,快件的单件重量不宜超过50公斤。
备受关注的赔偿问题,在《快递服务》标准中以附录形式出现,围绕快件延误、丢失、损毁、内件不符等提出相应赔偿原则。对于没有购买保价(保险)服务的快件、信件类继续执行按照本次服务费用(不含其它附加费用)的2倍进行赔偿的规定;包裹类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,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(不含其它附加费用)的5倍。
达瓦表示,《快递服务》标准对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,提高快递服务质量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快递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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