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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货物遭物流公司“劫持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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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2007-11-26 6:51:29 来源: 点击: 86 作者: 半岛都市报 收藏 | 半岛网11月24日讯胶南市临港工业园青岛临港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位于李沧区 308国道上的一家物流公司,将 1.6吨的挡边输送带运往广州一家公司时,运输车运走挡边输送带后竟中途将货物卸到了物流公司院内。直到广州客户数次打电话向橡塑公司催要,橡塑公司将电话打到物流公司才发现货物中途被“劫”时,物流公司竟要求对方支付 2万元现金才能将货物赎回。
据青岛临港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负责货物发送的丁女士讲, 11月 13日她通过一公司介绍与位于李沧区 308国道 665号的一家物流公司签署协议,将重量为 1.6吨、价值 5.24万元的挡边输送带运送到位于广州的一家公司。该物流公司当天派了一辆车赶到胶南将货物拉走。丁女士说,当时上路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了货物的运送地址、收件人电话以及她本人的联系电话。按照预期计划,这批货物应于 11月 18日到达广州厂家。
21日,她突然接到广州厂家的电话,称她发送的货物没有收到。感觉异常纳闷的丁女士连连称不可能,并让广州厂家再去详查。广州厂家在一天里查了 4次,也没见到她发的货物。丁女士赶忙给这家物流公司打电话,物流公司承认货物中途卸在了他的院子里,并让丁女士拿 2万元钱才能赎回这批货物。该负责人表示,丁女士谎报了重量,是把货物放在物流公司的原因。
“当时我就很火,称重时明明没超过 1.6吨。”丁女士表示,货物上清晰地写着我公司单位和联系电话,从 11月 13日到 11月 21日整整 8天时间,物流公司竟没将货物中途被卸的情况告诉她。从 11月 21日开始,丁女士就一直和物流公司协调,协调到今天整整 3天时间,物流公司从索要 2万元降到了索要 5000元。
今天下午,当记者采访这家物流公司的负责人时,负责人表示“记者没有权利了解情况”。今天下午,青岛临港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就此事向胶南警方报警,警方目前已立案调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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